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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9 16:45:07 股吧网页版
广佳建设:重大仲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1465 证券简称:广佳建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6 月 25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关于(2024)京仲案字第 06375 号仲裁案答辩
通知。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京川鸿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华雄

公告编号:2024-02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8 月,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佳公司”)与郑州
展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腾公司”)签订了《郑州市保利珑樾居项目 1#~6#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展腾公司将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内环北路北、龙沄路西,保利珑樾居项目 1#~6#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发包给广佳公司。

2023 年 9 月,广佳公司与北京京川鸿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川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广佳公司将郑州璞岸项目一标段公区及室内装修总包工程中的劳务分包给京川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争议。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总计 3,359,850.22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暂计 42,824.09 元(以 3,359,850.22 元为基
数按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自 2024 年 1 月 20 日起暂计算至 2024
年 6 月 1 日,最终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款 42,5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工程保证金 500,000 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共计 150,000 元;

以上请求暂合计 4,095,174.31 元;

6、裁决仲裁费、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

公告编号:2024-027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事项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北京京川鸿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本次申请仲裁之前,已提起诉讼并且法院有相关裁定。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审请求: 1、请求判令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068,550.22 元及利息(利息以 3,068,550.22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自 2024 年 1 月 20 日起计算至
全部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工程保证金 500,000.00 元;3、请求判令郑州展腾置业有限公司对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诉请金额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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