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0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1465 证券简称:广佳建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唐华雄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87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3 人,董事杨洪涛,李忠言因在外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0 人,监事陈爱明,吴保平,张利峰因在外出差
缺席;
公告编号:2024-009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并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华雄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贷款不超人民币 12,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具体贷款利率、起止日期以唐华雄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该项贷款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文本及起止日期以唐华雄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同时,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欧阳文华为唐华雄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与该公司签订相应反担保合同,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同时,实际控制人唐华雄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套房产【权证号: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 0071428 号】、自然人丁海潮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套房产【权证号:X 京房权证丰私字第 017348 号】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与该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就上述公司向唐华雄提供担保事项,唐华雄将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唐华雄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贷款不超人民币 12,000,000元 (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后,唐华雄以等额贷款成本与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等额资金借予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9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告编号:2024-009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唐华雄、唐利强、刘海燕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