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1456 证券简称:ST森瑞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贵州森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给
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贵州森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479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贵州森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瑞新材或“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乌当经济开发区。
钟海:男,1973年6月出生,公司董事长。
饶静:女,1979年4月出生,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04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的第五十一条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公司董事长钟海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给予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饶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19-004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
公司目前正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争取尽早完成年度审计及年度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贵州森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479号)
贵州森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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