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1431 证券简称:东南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皇嘉会审字第[2024]HJ275276007 号)以及《关于对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皇嘉专审字第[2024]HJZS275315006)号。
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关于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亏损-58,046,580.26 元。
2023 年 12 年 31 日公司欠税 1,579,999.68 元,滞纳金
1,813,709.67 元;公司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减免税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公司不能正常纳税申报、缴纳员工社保。
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东南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东南光电公司虽然披露了采取的改善措施,
公告编号:2024-011
但拟改善措施的可行性未做充分披露。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公司监事会对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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