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1419 证券简称:鸿铭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16 日,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72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发
布的《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
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鸿科”。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侯爱忠
联系电话:0734-8872240
邮箱:1781933801@qq.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衡钢深加工产业聚集区
(二)券商联系人:席薇薇
联系电话:13735593758
邮箱:xiweiwei@stocke.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特此公告。
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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