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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14
浙商证券
关于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无法履职 是
2 公司治理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被立 是
案调查或处罚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雷霆先生,作为衡南湘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接到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传唤,主动到案,被娄底市新化县
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新化县看守所。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被立案调查暂无法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主办券商于 2021年 8 月 4 日发布该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从雷霆先生辩护律师处获悉,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被告人雷霆无罪,
申请取保候审未果。雷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被移
送至新化县人民检察院,2021 年 10 月 24 日退回补充侦查,11 月 23 日被补充侦
查送回至新化县人民检察院,2021 年 12 月 24 日已送至新化县人民法院。法院
受理后,于 2022 年 3 月 2 日进行了一次庭前会议,后于 2022 年 7 月 7 日进行了
庭审,但辩护人与公诉人及审判长三方意见不统一。截止目前,法院一直没有做出宣判,该案件未有最新进展。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雷霆先生暂不能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公司生产经营等日常工作由总经理侯爱忠女士负责。
四、 主办券商提示
目前,该事件尚未有明确结论。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进展及公司经营治理情况,并督促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与辩护律师的沟通记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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