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58
证券代码:831415 证券简称:城兴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因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收到纪
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194 号)、《关于对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郭丽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95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无
公司
庄彦青 董监高 董事长
郭丽鹏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5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
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庄彦青、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郭丽鹏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庄彦青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郭丽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方面的处罚,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本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知情权,公司已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后续公
公告编号:2023-058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畅通的交流沟通渠道,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194 号)
2、《关于对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郭丽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95 号)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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