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普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审慎核查,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结合挂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此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这些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出的任何解释或说明。
(四)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赞普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作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挂牌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录
声明与承诺 ...... 2
目录 ...... 3
释义 ...... 4
一、 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执行
情况...... 6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9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经营业绩影响的状况 ……………… 10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 12
六、业绩对赌事项情况...... 12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14
八、其他事项...... 14
释义
在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挂牌公司、股份公司、赞普科技、 指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赞普数据、标的公司、丙方、赞普数据 指 赞普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光环赞普 (现更名为光环赞普(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赞普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65%股权
丁方 指 张寿权
光环新网、甲方、交易对手方 指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指 光环新网获得赞普数据 65%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主办券商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森宇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指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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