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31397 证券简称:康泽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作出降层决定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降层调整决定日:2024 年 7 月 23 日
预计降层调整生效日:2024 年 7 月 31 日
调整前所属层级:创新层
预计调整后所属层级:基础层
2024 年 7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发
布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293 号),对公司作出降层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办法》),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泽药业”)作出降层决定。
康泽药业因连续 60 个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发《分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九)项规定的降层情形,调入基础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对降层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降层决定的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交复核申请。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将自 2024 年 7 月31 日起挂牌公司调入基础层,且自被调整至基础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
公告编号:2024-046
二、 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已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从创新层
调至基础层,自调整至基础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谨慎决策。
三、 备查文件
《关于发布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293 号)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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