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1397 证券简称:康泽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 7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丽婕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因战略规划调整,将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设置由 7 人变为 5
人。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只有四位非独立董事,因此公司拟选举刘丽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丽婕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西药师。2019 年至今任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运营部副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42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任命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加强日常经营的规范性、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有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本次任命公司董事的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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