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第九期)
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华特磁电”)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中泰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与华特磁电签订的《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的辅导机构主要为中泰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曾丽萍、刘建增、苏天萌、张琳琳、陈传美,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动,辅导小组成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担任辅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结合辅导
实施计划和公司实际情况,主要通过日常辅导交流、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研究分析、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对华特磁电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华特磁电应接受辅导的人员共 9 人,本辅导期内应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动,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类别
王兆连 男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刘梅 女 实际控制人、董事
刘风亮 男 董事、副总经理、5%以上股东潍坊瑞鑫投资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建功 男 职工董事
贾洪利 男 监事会主席
王建波 男 监事
刘新吉 男 职工监事
孟昭刚 男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前 男 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子
2、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小组通过座谈的方式向辅导对象介绍 2024 年以来发布的监管政策,包括《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新国九条”等,对最新监管动态、现场监管关注要点、相关处罚案例等进行讲解,并结合前期尽调中发现的问题,对内部控制规范提出相关建议。
(2)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强化人员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的要求。
(3)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辅导对象持续学习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细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履行承诺、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员参与了本阶段辅导工作,配合辅导工作小组在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开
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次辅导期间,中泰证券定期与辅导对象沟通并反馈,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关注、核查并督促整改和落实:
辅导对象目前正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但因辅导对象尚未找到适合的独立董事人选,导致独立董事的聘任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辅导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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