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1378 证券简称:富耐克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北证监管执行函〔2024〕2 号《关于对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其他(北京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李和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李麟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吴延升 董监高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29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净资产等披露不准确的问题,相关财务数据错报。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相关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相关人员将加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学习,勤勉尽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职责。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北证监管执行函〔2024〕2 号《关于对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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