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6
关于对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二次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33 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你所对年报问询函【2022】第 137 号的回复,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内部交易
宝成股份上期无法表示意见涉及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为子公司天津宝成环保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持股 70%)(以下简称环保公司)2020 年度账面核算的成本费用中包括母公司宝成股份的相关成本费用,导致宝成股份和环保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上期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业务对于母公司宝成股份及子公司环保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及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年报问询函回复中你所未就该问题进行说明。
请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对上述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及结果,上述事项对本期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关于存货
宝成股份上期末存货余额 310,403,475.85 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4,237,914.05 元,账面价值 276,165,561.80 元,本期确认成本373,196,206.99 元。上期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会计师针对存货金额完整性、准确性及对报表影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根据你所回复,针对存货实施审计程序主要涉及期末金额。
请年审会计师具体说明针对存货期初余额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何保证存货期初余额准确性及完整性、本期结转成本金额准确性。
3、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其他非流动资产
你所回复显示“对重要应收账款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对于重要客户相关期间的交易进行了复核,包括检查相关送货单据、销售发票、对账单、客户验收单及其他支待性文件和期后回款测试等。本期发函金额占报表期末金额的比例为 84.47%,相符回函金额占报表期末金额比例为 73.63%,相符回函加替代测试合计金额占报表期末金额的比例为 83.54%。”你公司回复中未对合同资产与其他非流动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进行充分说明。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
(1)说明针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期初期末余额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何保证期初期末余额准确性及完整性;
(2)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期末报表金额是扣除坏账前金额还是坏账后金额。
4、请结合上述 1、2、3 项问题及回复等进一步说明本期审计意见的审慎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9 月 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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