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1358 证券简称:新华环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 3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 72.865%,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1、 关注问题: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5、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 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3-012
3、 核实方式:
微信询问,电话问询。
4、 核实结论: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解释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原因是由于交易双方自主买卖,交易价格系交易双 方在交易平台集合竞价,属于市场行为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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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