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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1296 证券简称:奥拓福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徐族昕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黄启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在任期未届满时提出辞去董事职务。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现提名徐族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徐族昕,女,1982 年 10 月 11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审员;2011 年 11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会计;2016 年 4 至今,任沈阳恒
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财务部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4-027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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