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4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1290 证券简称:金达照明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庾健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庾健航、庾健昆、惠彩霞、史佛兰、王勇杰、陈志勇等董事及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1026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拟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江支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金额 10,650
万元,展期 1 年,即贷款展期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本次贷款展期,
公司以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租金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庾健航及保证人庾健昆、史佛兰、李巧燕、庾逸升为上述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中的庾健航及保证人庾健昆、史 佛兰、李巧燕、庾逸升为上述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 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26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字的《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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