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天悦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的风险提示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天悦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悦实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天悦实业收到《关于作出终止 66 家未披露 2020 年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发[2021]941 号)(以下简称“终 止挂牌决定”)。由于天悦实业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报,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 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天悦实业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天悦实业应在收到终止挂 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 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述求,并根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 定,天悦实业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 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 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 定,如天悦实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天悦实业
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
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天悦实业股票进行特殊标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 “摘牌天悦”。
终止挂牌后,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 转让、管理等事宜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尝试与天悦实业信息披露负责人郭帆女士联系,截至目前,主办 券商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白建琨
邮箱:baijiankun@swhysc.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请予以关注、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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