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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29 19:50:31 股吧网页版
东进农牧:2022-033-东进农牧-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的声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9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1253 证券简称:东进农牧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6 月 10 日,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广
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少数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裁定书》【(2022)粤 0304 执 5361 号之一】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直接对该股权将被拍卖、变卖进行了披露,本次拍卖、变卖的申请人为股权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次股权将被拍
卖、变卖的具体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32)。

公司已对以上股权的质押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 2019 年 8 月 19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本次质押的质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规定,挂牌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予以披露。经公司向中

公告编号:2022-033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查询信息得知,上述主体拟拍卖、变卖的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公司亦未收到任何相关其它法律文书。

与此同时,公司开展了相关自查,发现该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存在“司法再冻结”的情况,此次司法再冻结的执行人主体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0)新 0104 民初 4563 号之二。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东新疆宜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未告知公司其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且公司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对法律概念理解偏差,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就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0)新 0104 民初 4563 号之二的相关冻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遗漏,现公司将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34)。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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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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