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作为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信息披露 其他(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提示 否
公告)
3 信息披露 其他(股票因做市商不足两家强制停牌 否
进展公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特辰”或“公司”)由于
2022 年年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述意见的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述意见或否定意见,将 触发公司强制终止挂牌。因此,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风险。
2、ST 特辰股票因做市商不足两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
起停牌。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ST 特辰于 2024 年 1 月 2 日、1 月 16 日披露了《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
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公司未能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披露《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
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2、ST 特辰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股票因做市商不足两家强制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股票因做市商不
足两家强制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未能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披露《股票因做市商不足两家强制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做市商尚未恢复为两家以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 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 表述意见或否定意见,将触发公司强制终止挂牌。
2、因做市商不足两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18 日起停牌。根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规定,“采取
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做市商不足 2 家,且未在 30 个交易日内恢复为 2 家以
上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在第 31 个交易日将其股票交易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交 易方式。”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针对上述事项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继 续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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