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8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31240 证券简称:祺景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董佐月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有效期:自公司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承诺期限 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24 个月内。
承诺事项的内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
公告编号:2022-026
容 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
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佐月女士承诺由其或其指
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
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
2、未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
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
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
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
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
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方式及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佐月女士或其指
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进行回购。
1、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披露后买入的股份
对异议股东在披露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新买入的股份,回
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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