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18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31240 证券简称:祺景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景光电”、“公司”),住
所: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 1368 号 3 幢 2041 室。
杨新宇,男,1968 年 7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股份回购违规、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5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截至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未开立回购专户,未及
时披露回购进展及结果公告。公司于 8 月 12 日披露了《回购结果公告(补发)》。(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能及时进行回购并披露相关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董事长杨新宇未能保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按露规则》)第三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新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
公告编号:2021-035
取教训,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73 号)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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