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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2 19:29:25 股吧网页版
祺景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1240 证券简称:祺景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10 时。

现场投票。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240 祺景光电 2021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688 号 33 栋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形成了书面年度报告,并将主要内容进行摘要,一并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

(四)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追认授权董事会 2020 至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15)。(九)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有合理理由无法出席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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