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4
公告编号:2021-033
证券代码:831188 证券简称:正兴玉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董事李国强、许先展、余世友、独立董事蔡少河、蔡镇顺、庄卫 东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未收到董事郑国刚对 本公告内容确认的回复。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第二届管理团队仍拒绝与第三届高级管理团队进行换届交接工作,继续占据 公司的经营场所、印章、财务资料及公司证照等经营必备的资源,至今仍不予理会及
拒绝向第三届管理团队提供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所需的
资料,除已经导致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外,公司亦预计无法编制和按期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股东的诉求,保护投资者
公告编号:2021-033
合法权益。
二、 风险提示
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停牌。
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首次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8),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公司已采取和
拟采取的措施”等作了说明。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6 月 29 日、7 月 13 日、7 月 27
日分别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9、2021-030、2021-031、2021-032)。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珂
联系电话:18090112333
邮箱地址:1043911899@qq.com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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