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5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1184 证券简称:强盛股份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参股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顺”)。公司拟以2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江苏港昊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永顺 30%的股权。江西永
顺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公告编号:2023-030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086,281,916.36 元 ,期末净资产额为 910,807,089.61 元,本次投资金额为20,000,000 元,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江西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顺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黄海路 1 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黄海路 1 号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法定代表人:季凯凯
控股股东:季凯凯
实际控制人:季凯凯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3-030
2. 自然人
姓名:王宁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勤丰村委小桥头 23 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苏港昊化学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 2000 万
元的价格购买江苏港昊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永顺 30%的股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