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0-17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二〇一四年八月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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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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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随着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如新竞
争者大量涌入本行业,将导致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下降,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
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已打造一支精通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系统实施
及咨询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团队,为公司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随着行
业竞争格局不断变化,对综合性人才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提供有
竞争力的薪酬政策及人才发展空间,公司可能存在技术、营销、管理等核心人才
流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职工薪酬增长过快风险
2012年、2013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557.51万元和
4,536.97万元,薪酬总额及人均薪酬均呈逐年较快增长趋势。未来如职工薪酬过
快增长,将对公司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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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局批准,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6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按 15%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
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
司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认定为软件企业,同时,本公司多项产品
认定为软件产品。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
通过复审,或公司主要产品不能继续认定为软件产品,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税负将会增加,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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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 2
二、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 2
三、职工薪酬增长过快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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