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30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9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健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
9、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前,股份报价转让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9:00-17:3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
17:30前送达或传真(0756-3629690)至公司。
信件请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
2、登记地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做好签到入场准备。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
联系人:袁媛、姚旋
电话: 0756-3629698,0756-3629688(转8028)
传真:0756-362969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按证券法的要求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费用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特此通知。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年月 日召开的珠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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