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08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15年4月7日
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李健董事长
参加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记录人:何晖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共计持股数6,00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00%。除股东以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会成员有:姚少军、崔松宁、林叔权、张国强。除股东以外,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会成员有:郭玉娟、向宗兵,共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50元,拟向珠海乐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票150万股。在册全体股东均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05.2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股东徐斌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9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按《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徐斌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签署<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落实《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将在股票发行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股票认购方签署《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协议》。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05.2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股东徐斌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9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按《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徐斌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股票发行工作需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2)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3)公司章程变更;(4)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