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01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2015年4月20日14:00-16:00
(五)会议地址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前,股份报价转让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独立董事作《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7日9:00-18:00
2.登记地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6-3629698传真:0756-362969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按证券法的要求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费用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同意、放弃、反对”的指示:
序号 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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