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3-23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3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送于公司董事。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50元,拟向珠海乐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票150万股。在册全体股东均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签署<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为落实《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将在股票发行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股票认购方签署《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审议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股票发行工作需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2)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3)公司章程变更;(4)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特此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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