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健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9,08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控股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贷款额 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08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 司 拟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申 请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5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 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08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 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08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控股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申请金额不超人民币 5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贷款额度与期 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08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文艺、郭绮琳
(三)结论性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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