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与影响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派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派诺”)拟出资 40 万美元购买 CS EnergyTechnology Ltd(以下简称“CS Energy”)1.9707%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金额 40 万美元,交易涉及的各项指标均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派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投资 CS Energy Technology Ltd 的议
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Dayou VC.Limited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 48 号 2 号楼甲单元 22 层 2202 单元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3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周胜云
实际控制人:周胜云
主营业务:投资
注册资本:50,000 美元
实缴资本: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慧见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创业路 1004 号 85 区宏发领域花园
4 栋 2229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创业路 1004 号 85 区宏发领域
花园 4 栋 222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陈泽聪
实际控制人:陈泽聪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注册资本:4,599,781.76 元
实缴资本: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ATech Consulting Limited
住所:Rm 705, 7/F, Fook Hong Industrial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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