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谢耘,2023年1月1日起至2月17日期间作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
真履行职责,并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审慎行使表
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谢耘 4 4 现场或通讯 同意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
业的意见。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2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3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
二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
4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共计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对专门
委员会会议涉及的各项重要提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3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
通,特别是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
进行 了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
1. 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 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 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
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以及电话、视频等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各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1.在 2023 年度任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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