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9-25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推荐报告
1-5-1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
让的有关规定,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或“公司”)就
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华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对派诺科技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派诺科技本次申请股份进
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珠海派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
有限”)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3月15日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依法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44040000002219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华林证券成立了推荐派诺科技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项目
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
作指引》)的要求,于2014年5月起进驻派诺科技,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调查涵盖的期间为自派诺有限设立日起(2000年5月)起至董事会批准《珠海
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之日。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最近两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推荐报告
1-5-2
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及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调
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关联交易、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对外投资、财务与会计、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
业务与发展目标、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
具了《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二、内核意见
华林证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3日对
派诺科技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备案文件进行了
认真审阅,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为7
人,其中包括1名律师、1名注册会计师、1名行业专家。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
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
持有拟推荐挂牌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
职责的情形。
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有关规定,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派诺科技挂牌
股份公开转让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华林证券内核小组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项目
小组制作的《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尽职
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认为项目小组已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
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资料核查、测试计算、访谈、咨询等工
作;项目小组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中涉及的财务
事项、法律事项、业务技术事项发表了意见。项目小组已按照《主办券商尽职调
查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
(二)派诺科技按照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相
关规定要求,制作了《公开转让说明书》,派诺科技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信
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推荐报告
1-5-3
(三)派诺科技系由珠海派诺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
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根据派诺
科技与华林证券签订的协议,华林证券作为主办券商推荐其挂牌和持续督导。
综上所述,派诺科技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挂牌条件,7位内
核成员经投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同意华林证券推荐派诺科技进入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三、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