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00—2024年12月27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67 鑫汇科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安排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 380 号尚智科技园 1 栋 A 座 21 层鑫汇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出口业务项下的贸易融资等,在总额度内可循环申请和调节使用。公司可根据情况向不同银行进行申请,最终以银行机构审批的授信业务品种和额度为准。在申请授信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