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1166 证券简称:纳地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纳地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纳地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维护苏州纳地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苏州纳地金属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十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或监事会主席签名)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5 日内。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如已经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
第十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二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书面投票或举手表决投票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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