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1115 证券简称:福克油品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了终止挂牌申请材料。
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
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21040062 的《受理通知书》。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1年 3 月 25 日起停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
公告编号:2021-008
南》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了终止挂
牌申请材料。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21040062 的《受理通知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积极与股东做好沟通,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在公司现有能力范围内最大化保护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公司联系人:周洋
电话号码:0991-3922408
电子邮箱:79525365@qq.com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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