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144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规划,应项目建设方要求,为适应市场拓展需求,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为更好的在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承揽业务,根据当地政策要求拟在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设立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分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喀什分公司尚需经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登记注册。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分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3、经营场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上述信息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公告编号:2024-144
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规划,应项目建设方要求,为适应市场拓展需求,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为更好的在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承揽业务,根据当地政策要求设立分公司。
(二)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系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以适应市场变化,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三)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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