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5
公告编号:2024-11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解决到期债务归还问题,经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友好洽谈,现拟通过转让公司持有新疆维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维泰置业)的不超过 1.5 亿元非金融不良债权,拟收购价格不超过 1.335 亿元,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拟由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不超过 1.5%/年支付担保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转让
非金融不良债权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文、韩新建、韩雪梅、高友新、王子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过去 12 个月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 192074.3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5,222,311,670.76 元的 12.62 %,根据《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受让方,也是本次关联方。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11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 566 号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 566 号
注册资本:2,633,403,932 元
主营业务: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进行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张国征
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1.837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文、韩新建、韩雪梅、高友新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791 号金融大厦 2#办公楼
2001-2010 室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791 号金融大厦 2#办公楼
2001-2010 室
注册资本:204,322.32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批量收购、处置、转让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业务。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债务重组与企业重组;企业托管与清算业务;破产管理;债权转股权,股权资产的管理、投资和处置;买卖有价证券;受托管理私募基金;向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资产证券化业务;财务、法律、投资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服务;资产及项目评估服务等。
公告编号:2024-110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武宪章
控股股东: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新疆资管持有公司 3.73%股权;新疆资管王子嫣在公司任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拟由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不超过 1.5%/年支付担保费。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受让方。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担保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为三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和交易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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