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2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1093 证券简称:ST 鑫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15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03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鑫航”。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联系人:董伟
联系方式:0318-2178880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办券商联系人:孙蕾华,
联系方式:13260326870
特此公告。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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