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9
证券代码:831083 证券简称:东润环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艳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题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王寻因其他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监事田伟因其他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的长期有效结合,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特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64)。2.回避表决情况
王艳荣监事、田伟监事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二分之一,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65)。2.回避表决情况
王艳荣监事、田伟监事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二分之一,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
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66)。
2.回避表决情况
王艳荣监事、田伟监事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二分之一,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为北京东润众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拟定向发行
股票不超过 4,261,382 股(含 4,261,38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45,528 元(含 17,045,52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定了《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67)。
2.回避表决情况
王艳荣监事、田伟监事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本议案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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