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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4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1081 证券简称:西驰电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更正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4 年 3 月 6 日后,对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形,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除刘红蕊在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担任公司监事不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激励对象包括挂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但不应包括公司监事”的规定外,其余 9 位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及除刘红蕊外其余 9 位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满足个人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除刘红蕊外,其余 9 位激励对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4-017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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