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2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 831067 证券简称:根力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根力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认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合理地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认为: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预计2023年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之情形。
公告编号:2023-025
我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丽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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