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6
证券代码:831064 证券简称:浩驰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浩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回购目的:公司为维护股票市场价值,提高公司净资产盈利能力,通过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的目标。
2.回购方式及变更: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2020 年 6 月 11 日起,公司股票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式也相应变更为竞价转让方式。
3.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4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200,000 股,不超
过 1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7.75%-15.00%。
5.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9,4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 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8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88.26%,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0,591,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24%,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88.26%。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1,650,00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比例为 73.64%。
除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考虑公司可能面临新冠病毒疫情的持续不利影响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和后续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决定终止此次回购股份。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回购股份》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对回购股份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1.2020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浩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2.2020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8);
3.2020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回购股份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15)、《安信证券关于上海浩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修订)、《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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