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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1061 证券简称:中瀛鑫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
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1年度的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苏公W[2022]A767号审计报告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苏公W[2022]E1350号。
会计师发表了如下审计意见及说明:
1、如审计报告所述,中瀛鑫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停滞阶段,2021年度无主营业务收入;中瀛鑫公司无法偿还诉讼案件的债务,法院申请冻结中瀛鑫母公司的全部银行账户和母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中瀛鑫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际控制人陈文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金额为-9,666,133.69元,净资产为负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瀛鑫公司短期借款共2,220,323.89元,逾期未支付;
3、如审计报告所述,中瀛鑫公司对陈文明的债务提供担保,由于陈文明无法及时
公告编号:2022-008
偿还债务,法院判决中瀛鑫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瀛鑫公司主营业务处 于停滞阶段,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所以,我们认为中瀛鑫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中瀛鑫公司目前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但持续经营状况对中瀛鑫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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