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0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作为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瀛鑫”)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中瀛鑫自 2020 年以来,已连续两年未按照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支付持续督
导费用。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进行了书面催告,因公司经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主办
券商拟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向中瀛鑫发送了《关于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中瀛鑫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公司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一)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 自
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二)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2、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深圳市中瀛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将积极与中瀛鑫沟通,及时披露后续的催告及重大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主办券商履行了催告程序并向中瀛鑫发送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中瀛鑫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