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1019 证券简称:博硕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江苏
无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博硕公司持股占比 100%。
控股子公司名称为:无锡博硕摩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磨及碳素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公告编号:2024-028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本次新设公司注册资金 1000 万元,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博硕光电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司拟进入半导体材料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博硕摩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无锡锡山开发区厚桥街道安泰二路 2567 号
公告编号:2024-028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秦皇岛博硕光
电设备股份有 现金 10,000,000 100% 10,000,000
限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为现金出资,均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形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控股子公司为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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