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兴艺景生态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
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及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发的《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监管速递(一)——2022 年年报特殊关注事项》相关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贵州兴艺景生态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艺景”、“公司”)2022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兴艺景基本情况
兴艺景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系统”)挂牌,属性为国有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变更 2 次,具体如下:
1、根据 2018 年 12 月 28 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219 号)要求,贵阳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9.9645%股权无偿划拨至贵阳市财政局,兴艺景的实际控制人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贵阳市财政局。
2、根据 2019 年 9 月 10 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产业发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96 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将贵阳市财政局所持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9.964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兴艺景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兴艺景 2022 年度内部治理相关情况及核查结果
我司项目组针对兴艺景 2022 年度内部治理相关情况,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核查程序:我司项目组查阅了兴艺景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获取了公司出具的自查报告。
核查结论:截至 2022 年末,兴艺景未单独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但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责任进行了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因此,2022 年度,兴艺景各项内部制度基本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核查程序:我司项目组查阅了兴艺景公司章程、公司各项内部制度、2022 年度兴艺景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的公告文件,获取了公司出具的自查报告。
核查结论:1、公司董事会 5 人(无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 3 人,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均未担任董事(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
原总经理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公司总经理职位空缺,暂由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人数低于
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不存在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5、公司不存在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6、公司不存在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7、公司未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公司尚未设置内部审计部门。
综上,2022 年度,公司机构设置基本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核查程序:我司项目组查询了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全国股转系统监管公开信息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了兴艺景2022 年度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告文件,获取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兼职任职信息和公司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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