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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17:19:39 股吧网页版
鹏盾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回惠南加油站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1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回惠南加油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流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通过友好协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签署了《加油站资产
补偿及交接协议》,双方确认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零时正式办理加油站交接,在完成交接后,
双方终止原合同约定的 20 年租赁关系。

一、《加油站资产补偿及交接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出租方):上海流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一) 合同终止:甲乙双方 2003 年 12 月 16 日签订《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鉴于该加
油站 20 年租赁期限已满,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零时正式
办理交接,在加油站完成交接后,双方终止原合同约定的 20 年租赁关系,但乙方
仍保留原《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到期后自动延续五年的追诉权利。
(二) 加油站移交:乙方就将加油站及附属设施、设备移交给甲方,包括各类硬件及加
油站所需经营的证照、检测证书、评价报告等,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三) 补偿款支付:甲方应在交接日前将经双方共同认定的该加油站新增固定资产补偿
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评估公司对加油站新增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后的结果作为补
偿款。甲方应在交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款,否则,乙方不办理加油站移交,
且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本协议约定的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支付补偿
款的,其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不影响加油站的正常交接。
(四)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二、加油站收回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上述协议的实施执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因政策变更、市场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合同履行调整和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签署了《加油站资产补偿及交接协议》特此公告!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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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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