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7 日以手机和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炳荣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鹏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2
为进一步扩大上海鹏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全球船舶燃油加注领域的业 务,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拓展国际业务,实现国际化战略布局,上海鹏盾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香港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东方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美金,经营内容为船舶运输与水上加注服务,油品贸易,油 气销售,油气全产业链服务及新能源开发。东方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将与中石化 香港分公司合作,承接其在香港的柴油、燃料油加注业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为审议《关于上海鹏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