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1 日以手机和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炳荣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设立子公司深圳东方油气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8
为更好拓展公司业务,在能源领域布局发展,特申请设立深圳东方油气能源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 1.5 亿人民币,其中甲方鹏盾能源占比 60%,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乙方一为深圳市绿色航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乙方二为深圳赤道绿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计持股比例为 24%,认缴出资金额为 3600 万元;丙方为深圳市盐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6%,认缴出资金额为 24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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